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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及附属设备操作规程

点击次数:6474 发布时间:2009-11-18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2  
引用标准
3  
蒸汽锅妒操作规程
3.1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3.1.1  
检查锅炉所有人孔盖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3.1.2  
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度指示。检查完毕即将省煤器的主烟道挡板关闭,开启旁烟道挡板,如无旁烟道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管的阀门
3.1.3  
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3.1.4  
检查安全附件是否良好,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完好、清洁,水位计照明良好。检查合格后,应使水位计、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3.1.5  
锅炉各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整无缺,开关灵活,密封盘根充足。检查合格后,开启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阀门和给水管道上的阀门。
3.1.6  
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输煤、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升降灵活,煤闸标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翻渣板完整,动作灵活。
3.1.7  
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应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不可漏风。
3.1.8  
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水。进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水温高不应过90,冬季水温应在50以下。进水期间,应检查入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当水进至水位计低水位时,印停止进水。此时,水位计内的水位应维持不变。否则,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
3.2  
锅炉的升火与升压
3.2.1  
升火
3.2.1.1  
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性气体。
3.2.1.2  
装有省煤器的锅炉,应打开旁烟道挡板或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
3.2.1.3  
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   强烈的油类引火。
3.2.1.4  
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压,一般情况下,蒸发量为2吨/小时以下的锅炉不得少于l小时;蒸发量为2—4吨/小时的锅炉,不得少于1.5小时;蒸发量为6.5—10吨/小时的锅炉不得少于3小时。
3.2.1.5  
升火后必须密切注意锅炉水化。
3.2.2  
升压
3.2.2.1  
当空气阀开始冒蒸汽时,即可关闭空气阀。
3.2.2.2  
当汽压升0.05—O.1MPa时,应冲洗水位计。水位计冲洗完毕后,应与锅炉的另一只水位计对照,若发现冲洗前后水位计不一致,应再次冲洗。
3.2.2.3  
当汽压升到0.1—O.1 5MPa时,须对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管进行一次冲洗。冲洗完毕后,应与另一只压力表对照,所指示压力应一致。
3.2.2.4  
当汽压升至0.2—O.3MPa时,进行下列工作:
a.
试用注水器,蒸汽泵、电动泵等给水设备,向炉内进水,观察其是否好用。
b.
顺次进行排污,检查排污阀是否灵活和严密,并通过放炉水,帮助锅炉水循环。排污时注意观察水位。
c.
对新装或检修后的锅炉,再次拧紧入孔和手孔盖。拧紧时,禁止加长柄,用力不宜过猛。
3.2.2.5  
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校验安全阀是否灵敏,有效、。
3.3  
锅炉的正常运行。
锅炉的正常运行,主要是对锅炉的水位,汽压,燃烧进行调整,以达到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
3.3.1  
水位计的保护和水位调整。
3.3.1.1  
每班应对水位进行一次冲洗工作按照冲洗方法进行
3.3.1.2  
水位计汽、水旋塞应保持洁净,发现漏水、漏汽应及时修理。
3.3.1.3  
锅炉装有高低水位警报器时,必须与实际高低水位一致。
3.3.1.4  
锅炉在运行中,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并允许在离中水位±25毫米以内波动。这里特别要指明的,即水位计上划出的高低水位红线,并非是水位波动的范围,而是水位过高或过低的警界线,表示过此线就进入缺水或满水事故的危险边缘。
3.3.2  
压力表的保护及汽压的调整。
3.3.2.1  
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
3.3.2.2  
一般情况下压力表需每月进行一次冲洗,如果发现压力表不,不灵敏的要立即更换。
3.3.2.3  
压力表应经常保持清洁。
3.3.2.4  
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其汽压应保持相对稳定,且不得过高压力红线。
3.3.3  
锅炉燃烧的调整。
3.3.3.1  
锅炉在运行中,主要是通过调整炉排速度、风量和风压来达到稳定负荷的目的。
3.3.3.2  
煤在燃烧过程中,燃烧正常时,火焰是金黄色;风量过多时,火焰发白;风量过少时,火焰发红。
3.3.3.3  
在调节各风室风量的同时,还应调节鼓风总风门,以控制适当的风压,燃烧的顺利进行。
3.3.4  
锅炉排污
锅炉运行时,随着炉水的不断蒸发,炉水中溶解的盐质和其它混合物的浓度会逐渐增加,为了保持受热面内部的清洁及避免蒸汽品质变坏,必须对锅炉进行有计划的排污。因此,要求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每个排污点都应顺序进行,不可只排某一处,而不排另一处。正确排污的方法是:
a.
排污前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
b.
一人监视水位,一人操作排污阀;
c.
排污时应充分暖管,避免产生水冲击;
d.
严禁用加长柄的方法来开关排污阀。
3.4  
正常停炉
3.4.1  
降低锅炉蒸发量,停止给煤。
3.4.2  
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停止炉排转动。
3.4.3  
待煤烧完,停止鼓风、引风、停止供汽,将自动给水变为手动给水。保持较高的水位。
3.4.4  
将炉排上的煤渣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风室内的积灰.
3.4.5  
停炉后,应在蒸汽、给水、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隔绝。
3.4.6  
停炉后,待炉水温度低于70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出。放水前,应打开锅炉空气阀。
3.5  
紧急停炉
3.5.1  
遇有下列情况之_时应紧急停炉。
3.5.1.1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3.5.1.2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5.1.3  
锅炉水位过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3.5.1.4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3.5.1.5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3.5.1.6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3.5.1.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3.5.1.8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3.5.2  
紧急停炉的操作:
3.5.2.1  
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
3.5.2.2  
迅速清除炉排的燃煤,但禁止向炉膛浇水。
3.5.2.3  
将锅炉与蒸汽母管隔断,开启空气阀和过热器疏水阀,降低压力。
3.5.2.4  
开启旁烟道,关闭主烟道,使空气流通提高冷却速度。
3.5.2.5  
如不是冈缺水而紧急停炉,可采取排污和进水保持锅炉水位加速降压。
3.5.2.6  
如因缺水事故时,严禁向炉内进水。
4  
热水锅炉操作规程
4.1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4.1.1  
检查锅炉所有人孔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4.1.2  
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指示。
4.1.3  
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4.1.4  
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究好、清洁。检查合格后,应使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4.1.5  
锅炉各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好无缺,开关灵活、密封盘根充足。检查合格后,开启锅炉进出水管道上的阀。门。
4.1.6  
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翻碴板完整,动作灵活。
4.1.7  
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不可漏风。
4.1.8  
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行.进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
4.2  
锅炉的升火
4.2.1  
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
4.2.2  
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
4.2.3  
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温,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0.5小时。
4.2.4  
锅炉升火前应先开启循环泵。
4.3  
锅炉的运行
4.3.1  
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等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
4.3.2  
锅炉在运行中应保持工作压力的稳定,严禁过允许的压力。压力表存水弯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冲洗检查。
4.3.3  
运用中的锅炉安全阀,为防止阀芯和锅座粘住,应每周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手动或自动的排放试验。
4.3.4  
经常检查锅炉出、回水温度,不得过规定温度。
4.3.5  
排污应在低负荷工况下进行,每班至少一次。每个排污点都应进行,不可只排某一处,而不排另一处。
4.3.6  
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4.3.7  
锅拧压火以后,应锅炉水温不回升。如产生汽化现象时,应迅速开启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管,向炉内补水。
4.3.8  
应经常清理各风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响通风,烧坏炉排。
4.3.9  
锅炉运行中,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止热水喷出伤人。
4.4  
正常停炉
4.4.1  
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停止炉排转动。
4.4.2  
待煤烧完,停止鼓风、引风机;炉水温度下降至50以下时,方可停止循环泵。
4.4.3  
将炉排上的煤碴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风室内的积灰。
4.4.4  
并联使用的锅炉,一台停用时,应将进出水,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隔绝。
4.5  
紧急停炉
4.5.1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4.5.1.1  
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4.5.1.2  
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4.5.1.3  
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4.5.1.4  
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4.5.1.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4.5.1.6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4.5.1.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危胁锅炉安全运行。
4.5.1.8  
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过运行允许范围。
4.5.2  
紧急停炉的操作:
4.5.2.1  
立即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
4.5.2.2  
迅速清除炉排的燃煤,但禁止向膛炉浇水;
4.5.2.3  
将锅炉进出水母管隔断,开启泄放阀,紧急补水阀,降低压力和锅水温度,紧急补水阀的开启,应为锅炉不是因缺水的情况而进行开启。
4.5.2.4  
开启烟市挡板、灰门、炉门、使空气流通,提高冷却速度。
4.5.2.5  
如因缺水事故时,严禁向炉内进水。
5  
双层炉排锅炉操作规程
5.1  
点火前检查与准备
5.1.1  
上水点火前应对锅炉受压部件、安全附件、附属设备,烟筒、管路及仪表阀门进行仔细检查,应达到齐全、良好、灵敏可靠,符合规定。
5.1.2  
检查锅炉各汽水、水管路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5.1.3  
锅炉上水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规定饮水炉除外
5.1.4  
上水时和上水后,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漏水。
5.1.5  
蒸汽锅炉上水后应冲洗水位表,确认水位表是否灵敏可靠。水位一般应在低安全水位以上30—40毫米为宜。热水锅炉应确认满水包括系统和无积集气体。
5.2  
点火
5.2.1  
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进行自然通风5分钟。
5.2.2  
在上炉排放二层木柴,中间夹一层含水量约8—lO%的烟煤末.将木柴点燃,待煤燃烧稳定后,即可加一般煤。同时,下炉排也可放一层木柴,待漏下红火铺满炉时,适当打开清灰口。不准在下炉排点火、加煤。
5.2.3  
点火时,严禁使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于爆炸的物质引火。
5.2.4  
热水锅炉点火后,出水温度表达到30左右时,应起动循环水泵。
5.2.5  
点火后,蒸汽锅炉当表压力达到0.05MPa;热水锅炉当水温升至40—60;应冲洗水位表,压力表管路,确认其及温度表是否灵敏、可靠。同时,应适当紧固人、手孔及清扫孔盖等。
5.2.6  
达到允许工作压力时,应及时按规定调试、铅封安全阀,并做好始启压力、起座压力,回座压力的记录。
5.3  
运行
5.3.1  
正常燃烧时,应在投煤口投煤,并保持煤层厚度在15—20厘米之间。上部若有明火应投煤压住。
5.3.2  
下炉排火势较弱时,可用捅条将上炉排红煤捅下去,以火势稳定。
5.3.3  
上下炉排若有灰碴时,应及时捅下或钩出,同时清理火层和煤层。
5.3.4  
投煤口与下清灰口的进风量,应掌握在2l3l之间为宜。
5.3.5  
运行时应随时观察压力表,温度表及水位表,膨胀水箱水位的变化,不得压、温运行。
5.3.6  
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和冲洗水位表。高负荷运行时,不允许运行排污。
5.3.7  
压火及短时间停炉时,上炉排火底留好,并压好湿煤,少开或半开清灰门;关上大部份烟筒烟气通路。
5.3.8  
热水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等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只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5.3.9  
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停水或停泵时,应立即压火,同时观察压力、温度、水位等变化,采取措施防止压,温、汽化现象出现。
5.4  
正常停炉
5.4.1  
停炉时,应停止向炉内添加燃料。
5.4.2  
有鼓风机的锅炉,消火时应停止鼓风,并将烟道风挡关小,使炉内火势逐渐减弱。严禁采用向炉膛内浇水的方法灭火。
5.4.3  
热水锅炉当出水温度达到50以下时,关闭循环水泵。蒸汽或热水锅炉炉水温度达到50以下时方可放水。
5.4.4  
停用后的锅炉应进行煮炉、清洗工作,并还要采取防腐保养工作。
5.5  
紧急停炉
5.5.1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5.5.1.1  
蒸汽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或水位过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时。
5.5.1.2
热水锅炉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或循环泵失效时。
5.5.1.3  
补给水设备失效或水源停水,炉水不能安全运行时。
5.5.1.4  
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5.5.1.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5.5.I.6  
其它异常运行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时。
5.5.2  
紧急停炉步骤
5.5.2.1  
立即停止给煤、送风,并将烟道挡板基本上全关闭。
5.5.2.2  
尽快扒出炉床上的未燃烧的煤与已燃烧的煤。也可用砂土或湿炉灰压火,但严禁向炉床浇水灭火。
5.5.2.3  
热水锅炉产生汽化现象时,应迅速开扁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阀向炉内补水。
5.5.2.4  
蒸汽锅炉压时,应进行泄压;缺水时,严禁向炉内注水,以防爆炸。
6  
往复炉排运行操作方法
6.1  
点火前的检查:
6.1.1  
检查全部炉排片是否完整无损,炉排上和灰渣斗内无杂物、垃圾和碎砖块,分段送风箱内无积灰。
6.1.2  
检查所有转动部份,润滑情况良好,变速箱的油位应正常。
6.1.3  
检查煤层闸板和煤层厚度指示装置是否灵活完好。
6.1.4  
启动炉排试运转,检查炉排片是否平稳移动。
6.2  
点火
6.2.1  
将炉排前部铺20—30毫米厚的煤,煤上铺木架、旧棉沙等引火物,在炉排中后部铺较薄炉灰,防止冷空气进入。
6.2.2  
点燃引火物,缓慢推动炉排,将火送到炉膛前部约0.5—l米后,停止炉排运动。
6.2.3  
当前拱温度逐渐升高到能点燃新煤时,调整煤层闸板,保持煤层厚度为70—100
毫米,缓慢推动炉排,并调节引风机,使炉膛负压接近零,以加快燃烧。
6.2.4  
当燃煤移到第二风门处,适当开启第二段风门;在继续移动到第三、四风门处,依次开肩风门;移动到后风门处,因煤已基本燃尽,后的风门视燃烧情况确定少开或不开。
6.2.5  
当底火铺满炉排后,适当增加煤层厚度。并且相应加大风量,提高炉排速度,维持炉膛负压在2—3毫米水柱,尽量使煤层*燃烧。
6.3  
燃烧调整
6.3.1  
正常燃烧时,煤层厚度一般为120—160毫米。煤粒直径不宜过50毫米。
6.3.2  
往复炉排行程一般为35—50毫米,每次推煤时间不宜过30秒。
6.3.3  
对劣质煤,要保持较厚的煤层,缓慢推动,而且风室风压要小。对于灰分多和易结渣的煤,煤层可薄一些,但要增加推煤次数,即每次推煤时间要短;对于灰分少的煤,煤层可稍厚,以免炉排后部煤层中断,造成漏风。
6.3.4  
对各风室风门开度,要求是:*风室的风压要小,风门可开三分之一或更小些;第二风室的风压要大,风门应全开;第三风室的风压介于*与第二风室之问,风门可开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
6.3.5  
拨灰渣时,应关小风门,并尽量避免在炉膛前部或中部拔火。
7  
链条炉排运行操作方法
7.1  
点火前的检查
7.1.1  
检查全部炉排片是否完整无损,上下炉排之间和灰渣斗内无杂物、垃圾和碎砖块,分段送风箱内无积灰。
7.1.2  
检查所有传动部分,润滑情况良好,变速箱的油位应正常。
7.1.3  
检查变速箱离合器安全弹簧的松紧程度和保险销的大小是否合适。
7.1.4  
检查煤斗弧形闸板、煤层闸板和煤层厚度指示装置是否灵活完好。
7.1.5  
启动炉排由慢到快试运转,检查炉排片是否平稳移动,无卡住或急跳现象。
7.2  
点火
7.2.1  
将煤闸板提到高位置,在炉排前部铺20—30毫米厚的煤,煤上铺木柴、旧棉沙等引火物,在炉排中后部铺较薄炉灰,防止冷空气进入。
7.2.2  
点燃引火物,缓慢转动炉排,将火送到炉膛前部约1—1.5米后,停止炉排转动。
7.2.3  
当前拱温度逐渐升高到能点燃新煤时,调整煤层闸板,保持煤层厚度为70—100毫米,缓慢转动炉排,并调节引风机,使炉膛负压接近零,以加快燃烧。
7.2.4  
当燃煤移动到第二风门处,适当开肩第二段风门,在继续移动到第三、四风门处,依次开启风门。移动到后风门处,因煤已基本燃尽,后的风门视燃烧情况确定少开或不开。
7.2.5  
当底火铺满炉排后,适当增加煤层厚度,并且相应加大风,提高炉排速度,维持炉膛负压在2—3毫米水柱尽屉使煤层*燃烧。
7.3  
燃烧调整
7.3.1  
煤层厚度
7.3.1.1  
对不粘结的烟煤厚度约为80—140毫米。
7.3.1.2  
对粘结性强的烟煤厚度约为60—120毫米。
7.3.2  
炉排速度
7.3.2.1  
正常的炉排速度,应保持整个炉排面上部都有燃烧的火床,而在挡渣铁附近的炉排面上没有红煤。
7.3.2.2  
当锅炉负荷增加时,炉排速度应适当加快,以增加供煤量。
7.3.2.3  
当锅炉负荷减少时,炉排速度应适当降低,以减少供煤量。
7.3.3  
炉膛通风
7.3.3.1  
正常运行时,炉排各风室风门的开度,应根据燃烧情况及时调节。
7.3.3.2  
在满负荷时,一般*段的风压为10—20毫米水柱,第二、三段风压为60—80毫米水柱,第四段风压为20—30毫米水柱。
7.3.3.3  
锅炉负荷减少,炉排速度降低时,应降低送风机转速和关小送风机出口风门;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应先增加引风,后增加各风室的送风量。
8  
离心水泵操作规程
8.1  
试验起动、检查电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泵的转动是否灵活,试验时间不少于一分钟。
8.2  
关闭吐出管路上的闸阀,当泵达到正常转速后,再逐渐打开吐出管路上的闸阀。在吐出管路上的闸阀关闭情况下,泵连续工作时间不得三分钟。
8.3  
注意检查水泵轴承温度,不应过外界温度+35,高不大于75
8.4  
不准用吸入管路上的闸阀调节流量,以避免水泵产生气蚀。
8.5  
经常检查填料箱的泄漏和发热情况,填料室正常漏水每分钟为lO—20滴,过和过少时,应压紧或放松填料压盖。
8.6  
经常检查地脚螺栓的紧固情况,出口压力表的波动情况和泵的振动情况。
8.7  
注意泵运转时应无杂音,如发现异常状态,应及时处理。
8.8  
环境温度低于0时,将泵内水放出,以免冻裂泵壳。
8.9  
泵停用,应将水泵卸开,擦干零配件,并在滑动面处涂上防锈油,进行妥善保管。
9  
蒸汽往复泵操作规程
9.1  
泵在启动前,须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紧固。
9.2  
各加油杯及油孔须灌注润滑油,进出水及排汽管的止阀须全部开启。
9.3  
泵启动时,须将蒸汽控制阀逐渐开启,使泵逐渐启动。
9.4  
泵启动后,如发现有故障,须立刻停车检查原因,待修复后方能再启动。
9.5  
水室盖上放气旋塞,在启动泵时开启,发现有水喷出即可关闭。
9.6  
泵停止运转后,须即将汽缸上油杯关闭。
9.7  
停止使用,须将汽缸和水缸下部放水旋塞开启,使缸内积水排出。
9.8  
泵须经常保持清洁,泵体上不要放置东西。
9.9  
泵在使用中,每半小时在油孔处灌注润滑油一次,汽室油杯中应经常贮有润滑油。
10  
鼓引风机操作规程
10.1  
风机启动前,应检查各联接部位是否可靠,皮带、油位、电气仪表管线及冷却等部分是否正常,并关闭调节风门。
10.2  
风机启动后,达到正常转速再开调节风门,并根据负荷变化,随时进行调整,调整后应固定。
10.3  
风机运转中,轴承温度不得高于环境温度40,高温度不高于80
10.4  
在风机开停车及运转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10.5  
定期清理风机内部积灰、污垢和积水等杂质,并防止锈蚀。机油油位以保持在中线为宜,不应加油过多,以免轴承发热和漏油。
11  
除尘设备操作规程
11.1  
锅炉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除尘设备密封情况,如有漏风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
11.2  
要定期排放除尘器内部的积灰,每班不少于一次。
11.3  
禁止锤击除尘器外壳,以防耐磨涂料脱落,影响使用寿命。
11.4  
锅炉检修期间,应同时对除尘设备进行检查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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