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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将启动臭氧防治行动 VOCs浓度纳入日常监测

点击次数:1300 发布时间:2016-01-12

监测数据显示,臭氧已经取代PM2.5成为影响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作为区域内臭氧年均浓度高的城市之一,东莞市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力争到2017年实现臭氧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今年臭氧浓度日达标率要达80%

来自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近5年,全市臭氧平均浓度均出了国家二级标准,已严重影响全市空气质量水平。根据东莞市环保局元旦后对外印发的《东莞市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计划》”),未来两年,东莞将力争让臭氧浓度逐步下降,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具体而言,2016年,东莞将完成第二批VOCs重点行业企业升级改造,清理VOCs非法产能,推进VOCs绿色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VOCs监测和监管能力,基本完成集中供热区域燃煤锅炉淘汰。实现VOCs排放量大幅减排,NOx继续削减,臭氧浓度年评价值比2014年下降6%,日达标率提高到80%的目标。

到2017年,全市将完成后一批VOCs重点行业企业升级改造,VOCs产业布局得到优化调整,完善VOCs监测预警体系。VOCs和NOx将实现持续协同控制,基本建成臭氧污染长效防控机制。实现臭氧浓度年评价值比2014年下降12%,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达标率提高到85%的目标。

全市细分区域严格控制VOCs排放

VOCs是造成臭氧污染的重要来源。针对这一情况,《专项行动计划》将全市细分为禁止准入区域、严格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进一步控制VOCs重点行业项目。

具体来说,环城路范围内和各镇街中心区域(由镇街自行划定)为禁止准入区域,不再建设家具、制鞋、印刷、涂装、化工等新增VOCs排放行业项目(市重大项目除外)。其他VOCs排放行业项目实施“2倍总量替代”。

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四个街道环城路范围外区域以及厚街、大岭山、寮步、长安、虎门等市区夏季上风向镇街为严格控制区域。区域内家具、印刷、制鞋、表面涂装等行业,须实施“2倍总量替代”,其他VOCs排放行业实施“1.5倍替代”。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控制区域。区域内VOCs排放行业实施“减量替代”。

《专项行动计划》还指出,将建立并完善VOCs排放监控体系,现有监测子站将增设VOCs监测设备,完善区域VOCs污染评估体系,提高环境监测部门VOCs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与此同时,在日常环境执法中,东莞将加强执法人员装备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企业VOCs排放的监管。

《专项行动计划》还明确,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VOCs排放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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